自有品牌的發展能提升零售商競爭力,并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自有品牌一般指零售商自有品牌,由1882年的英國瑪爾科公司首創,其最初是以廉價低質簡易包裝的形式出現,以應對較差的經濟形勢滿足基本生活需求。隨著零售企業大型化連鎖化的經營趨勢,零售行業面臨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零售商為形成差異化競爭優勢,獲取更多利潤,提高品牌知名度,開始大力推動自有品牌的發展。自有品牌的發展不僅讓零售商受益,也讓制造商提高了生產效率,并使得消費者的需求得到了更好滿足。
我國自有品牌發展水平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差距較大。根據尼爾森2018年報告(《全球自有品牌興起》),2016年全球自有品牌銷售占比為16.7%,其中西班牙和英國自有品牌的銷售占比最高,均超過40%。中國自有品牌發展則相對落后,2017年市占率僅為1%。根據中國自有品牌專業委員會的數據,中國自有品牌從銷售規模上看食品行業占比更高,而從SKU看非食品行業占比更高,占比約20%-40%。
我國零售業集中度低,企業規模較小,議價能力弱,是導致中國自有品牌落后主要原因。我國2012年Top10連鎖零售商份額僅3.68%,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與發達國家前十零售商的市場份額相比差異較大。我國大規模零售企業較少,使得零售商對上游供應商的議價能力有限,難以形成規模化優勢降低生產成本,無法與品牌商抗衡,因此自有品牌開發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