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直播電商-高速增長的發現式電商(33頁)

直播電商的興起源于內容平臺與電商平臺的互相融合。1)內容平臺:得益于支付和物流等基礎設施的完善,以及直播雙向實時互動帶來的信任度提升,長于流量的內容平臺(特別是短視頻平臺)紛紛通過直播電商的形式,提升自身及內容創作者變現能力。2)電商平臺:得益于直播雙向實時互動的特點,直播電商轉化率明顯高于傳統銷售模式,在電商平臺流量見頂的背景下可增強變現效率。同時,珠寶飾品等當前電商滲透率較低的非標品更適合直播電商形式,直播電商能推動這類商品進一步提升電商滲透率。

直播電商是激發用戶潛在需求的發現式電商。當用戶沒有明確購物需求時(比如在刷短視頻時),系統精準推薦直播間,主播生動的講解和直播間緊張刺激的氛圍,促進消費者完成商品購買。直播電商能夠滿足消費者潛在需求,降低消費者決策周期,銷售轉化率較傳統電商有明顯提升(退貨率亦高)。直播電商可分為達人直播和商家自播,達人直播作用在于選品和低價,商家自播是更先進的日常銷售方式,較傳統貨架電商轉化效率更高。

產業鏈價值分配:平臺方商業模式最優、議價能力最強,獲得最高產業鏈價值分配。平臺方從海量品牌方/商家獲得廣告收入以及按GMV比例收取的傭金。此外,由于直播高度依靠主播的表現,因此高水平主播較為稀缺,能獲得較高產業鏈價值分配,其中頭部主播收入主要依靠GMV分成,長尾主播收入主要依靠固定薪酬。服務商( MCN & 代運營商),從商家獲得GMV銷售分成收入/服務收入,但同時需要負擔營銷支出和主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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