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從工業生產、交通運輸、郵電通信等行業的生產生活中產生的沒有危險性的固體廢物,如礦山企業產生的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交通運輸制造業產生的廢舊輪胎、橡膠、印刷企業產生的廢紙,服裝加工業產生的邊角廢料、皮革邊等。
我國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居高不下,與工業增加值始終保持正相關關系。“十二五”以來年產生量超過 30 億噸,人均產生量和總量分別達到日本的 3 倍和 30倍。近年來,我國大力推動環境治理和淘汰落后產能,單位工業增加值的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強度呈現減弱趨勢,由 2004 年的 1.85 噸/ 萬元降低到 2014年的 1.4 噸/ 萬元。2011 年至 2017 年期間固廢產生總量趨于穩定。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業垃圾、集貿市場垃圾、街道垃圾、公共場所垃圾、機關、學校、廠礦等單位的垃圾(工業廢渣及特種垃圾等危險固體廢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