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2019地產模式與創新實踐白皮書(32頁)

從本質上看,產業地產是園區經濟活動分工日益細化和高度專業化的必然產物,內涵如下:一、產業地產的操盤主體是具有市場化身份的企業。與政府相比,產業地產商基于市場化手段能夠使園區項目運作模式更加靈活、資金支撐更加強大、招商團隊更加專業,以解決政府在操盤園區中所面臨的資金、人力等掣肘。(模式更市場)二、產業地產的運作本質是以人為本的產城功能體系構建。與工業地產相比,產業地產的產業功能更加高端,并彌補了城市功能短板;與商業地產相比,產業地產的產業功能更加聚焦,并提升了產業服務的專業性。(功能更多樣)三、產業地產的核心目標是多方共贏。第一,政府可獲得稅收、解決就業;第二,入駐企業可享受便捷、優質、專業的服務,并獲得成長;第三,操盤主體可獲得空間租售、增值服務、股權投資等帶來的收益。(操盤更復雜)

土地:一二線城市工業用地政策趨嚴,持有運營成為必然趨勢。各地出臺的工業用地政策對轉讓、出售等多有限制,要求拿地企業謹慎投資、精益經營,單純依靠地塊本身的價值進行投資已行不通。

“先房后產,以房養產”的模式為主。目前,產業地產商基本是以“先房后產,以房養產”的模式為主,即房地產業務銷售和租金仍為主要收入,占比超過80%。其中,部分介入較早且具有成熟運營經驗的產業地產商,已經獲得一部分物業管理服務收益,增值服務收益等運營收益。與此同時,部分企業已經依托自身運營經驗,對外輸出經驗,開展輕資產服務,并獲得收益。但是,該類收益占產業地產商收入比例較低。此外,部分具有金融基因的產業地產商已獲得一部分股權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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