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套數:基于目前已披露的數據,我們發現,人口流入越多的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套數越多。我們假設人口增量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套數存在線性關系,經計算二者相關系數為 0.0786,即人口每增加 1 人,保障性住房建設套數增加 0.0786 套。為驗證系數擬合度,我們用此系數計算了 2021 年 40 個重點城市應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結果與 2021 年 40 城實際建設套數基本一致。我們根據六普、七普數據計算 337 個地級市人口變化,發現有 191 個城市人口增量為正,再以各地人口增量為基礎計算建設套數,人口下降的城市建設套數為零。
建安成本:目前官方對一二線城市劃分較為清晰,三四線城市暫無劃分標準,我們根據經濟規模、城市發展、人口總量等情況,將 337 個城市劃分為一二三四線,其中一二線城市劃分與官方基本一致。假設 2021 年一二三四線單位建安成本分別為 2600、2200、1800、1600 元,此后以每年 2%的速度增長。對于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直接采用前述建安成本,對于改擴建的,由于有一定的建筑基礎,建安成本相對較低,假設為新建建安成本的 50%。
土地購置費:土地購置費僅產生于新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且為一次性投入。基于 2021 年各城市土地出讓均價,假設此后土地出讓均價以 5%的速度增長。由于保障性租賃住房享有政策優惠,其地價一般低于住宅用地,如天津在《2022 年天津市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成果》中,規定租賃用地地價是住宅用地的 30%;福州在《2019 年福州市四城區基準地價更新成果》中,明確租賃住房用地基準地價為住宅用地的 50%。因此,我們假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地價為住宅用地的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