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智能駕駛-仰望天空與腳踏實地(74頁)

安全始終是汽車出行的第一要務,早期的智能駕駛功能主要是集中在幫助駕駛員減少交通事故的輔助駕駛功能。其中,典型的功能為AEB(Autonomous EmergencyBraking,自動緊急制動系統)。AEB 系統通過攝像頭或雷達檢測和識別前方車輛,在有碰撞可能的情況下先用聲音和警示燈提醒駕駛者進行制動操作回避碰撞。根據Euro NCAP 研究結果顯示:AEB 技術能在現實世界中減少 38%的追尾碰撞,且無論是在城市道路(限速 60km/h)或郊區道路行駛的情況下,效果并無顯著差別。

當前,汽車行業正在經歷 100 多年來最為劇烈的變革,“新四化”趨勢(電氣化、智能化、網聯化、共享化)帶來全方位的產業革命。在這一變革中,智能駕駛將顯著提升汽車電子、軟件算法等在汽車價值中的比重。先進的計算機、通訊、算法等技術成果將被應用在智能駕駛汽車上。傳統汽車行業的生產組織要素(知識技能、組織模式等)將被全面改變,有望創造眾多新增部件機會。

當前,行業普遍遵循 SAE 協會定義的智能駕駛等級。但從產品屬性來看,智能駕駛分為人承擔責任和車承擔責任兩類。其中,L2 及以下的智能駕駛通常被定義為ADAS(高級駕駛輔助系統),其最大的特點是系統只是給駕駛員提供協助,駕駛員需要承擔所有的責任與后果。而在 L4 及以上的智能駕駛汽車上,責任主體為汽車生產或者汽車服務商對于 L3 級別的智能駕駛,因為其只能在特定條件下代替人,并且在系統失效的時候需要人及時接管車輛,在實際應用中的可操作性及責任界定問題在行業內外存在較大爭議。從技術角度而言,L3 級別智能駕駛是技術發展的必經階段,但從法律及產品角度,仍存在著較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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