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專題(20頁)

短期不具備電價補貼取消或下調條件。2006 年我國開始實施《可再生能源法》,法律規定從火電銷售電價中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用以補貼,風電、光伏、垃圾焚燒發電等都在補貼范圍。2012 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提出,垃圾焚燒發電廠在噸垃圾上網電量不大于 280度時可以享受國家 0.65 元/度的電價補貼政策,高出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實行兩級分攤。其中,當地省級電網負擔每千瓦時 0.1 元,電網企業由此增加的購電成本通過銷售電價予以疏導,其余部分納入全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解決。

補貼取消或下調將大幅影響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的盈利能力。標準情況下,垃圾焚燒發電只取消國補時,項目凈利率受影響絕對值為 18.30%,多數垃圾焚燒發電企業處于微利狀態;電價補貼全部取消時,項目凈利率受影響絕對值為 32.92%,此時除偉明環保、旺能環境外其他企業都處于虧損狀態。考慮到上市公司項目質量普遍較好,補貼取消時非上市垃圾焚燒發電企業虧損幅度更大。另外,國家對民生性供水、污水項目價格水平制定依據是保證企業凈資產收益率8%-12%的盈利水平。垃圾焚燒發電也屬于基礎性民生需求,目前多數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凈資產收益率處于 8%-12%的基本盈利水平,補貼電價取消或下調將使多數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低于基本盈利水平。

補貼電價取消不利于垃圾焚燒模式的推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期通常在一年半以上,加上一些前期審批程序,時間將更長。雖然 “十一五”、“十二五”期間國家大力推廣垃圾焚燒發電,但兩個規劃期都未實現規劃目標。另外,目前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能力距離“十三五”59.14 萬噸/日的規劃目標仍有較大差距,多數城市遠未達到規劃目標,如廣東、江蘇等省份。補貼電價取消將影響垃圾焚燒發電模式的推廣,因此短期(2019-2020 年)垃圾焚燒發電不具備平價上網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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