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大麻不是毒品大麻。工業大麻,是指四氫大麻酚(THC)含量低于 0.3%(干物質重量百分比),并獲準合法種植的大麻品種。這些工業大麻被認為不具備毒品利用價值,其主要應用于醫藥、食品、保健品、農業種植等方面。由于四氫大麻酚具有一定的精神活性,所以聯合國公約和許多國家的法律均將大麻列為“麻醉品”或“毒品”,對其采取限制、管制、監察和檢察的措施。工業大麻雖然與大麻同屬大麻科植物,但花和葉的干品中 THC 含量小于 3g.kg-1 ,不會刺激消費者產生興奮等生理反應,2018 年,全世界已有 35個國家將醫用大麻全面合法化。
工業大麻經濟潛力巨大。工業大麻是優質的經濟作物,花葉中富含大麻酚(CDN),大麻二酚(CBD)、莖中含 200 g.kg-1(以質量濃度計算,下同)的韌皮纖維,800 g.kg-1的粗亞麻,種子中含有 200—250 g.kg-1的蛋白質,200~300 g.kg-1的碳水化合物、100~150 g.kg-1的可溶性纖維素、300~400 g.kg-1左右的植物油和豐富的磷、鉀、鎂、鈣、鐵、鋅等礦物質,廣泛應于與藥品、保健食品、造紙、紡織、化工、日化等領域。
工業大麻合法化成為全球趨勢。據漢麻博士消息,2018 年全球已有美國、阿根廷、澳大利亞、奧地利、智利等 35 個國家將醫用大麻全面合法化,英國、法國、比利時、新西蘭等 9 個國家部分醫用大麻藥物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