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后政策逐步松綁,推動醫藥電商行業發展。2005年,國家藥監局出臺《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要求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的企業必須經過審查,并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2013年,食藥監局頒布《關于加強互聯網藥品銷售管理的通知》,規定零售連鎖企業可網上銷售非處方藥,但零售單體藥店不得開展網上售藥業務。
2015-18年在線診療、互聯網醫院等業態進入初期發展階段,政策先松后緊。2015年國務院頒布《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提到推動互聯網醫院、遠程醫療服務等領域發展。2015年12月,貴州省發布政策《貴州互聯網醫院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互聯網醫院進入試點階段;2017年5月,國家衛健委印發《關于征求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規定遠程醫療只能在醫療機構之間開展,政策有所收緊。
細分領域管理辦法隨之落地。2018年7月,衛健委頒布《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療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等政策文件,作為前述綱領性文件的配套執行文件,3項管理辦法對互聯網診療、互聯網醫院、遠程醫療服務的準入資格、執業規則、監管要求等進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