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4 月 21 日,國家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旨在進一步提高摩托車、電動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的安全防護水平,其中一盔指的是頭盔,一帶是指安全帶。本次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增強群眾佩戴安全頭盔和安全帶的意識。
5 月份以來各地政府紛紛響應號召,采取宣傳督導行動。河南省從 6 月 1 日起,將于全國同步開展“一盔一帶”勸導查糾活動,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頭盔的以糾正、教育為主。浙江省《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也將于 7 月 1日實施,不僅對電動車和摩托車戴頭盔進行了規定,還對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做出規定,隨車提供安全頭盔,否則將面臨 2000 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罰款。同樣江蘇省、深圳市等地區也分別通過條例,輔助以罰款作為糾正手段,來落實國家公安部“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對于摩托車佩戴頭盔國外很多國家已有完善的法律約束,我國頭盔佩戴方面法規正在逐步完善,安全行動具有長期持續性。研究表明摩托車佩戴頭盔可以減少 70%左右的頭部損傷風險和 40%左右的致死風險,國外很多國家對佩戴頭盔已經制定了完善的法律,2000 年意大利實施了綜合性摩托車頭盔法,強制所有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司機和乘客使用頭盔;2007 年越南國家安全委員會制定的綜合性強制頭盔法生效,涵蓋了全部道路上的駕駛員和乘客。我國當前摩托車頭盔佩戴還處于法律不全面的階段,此次安全行動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國頭盔佩戴方面的法規逐步完善,綜合來看戴頭盔督查工作具有長遠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