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電價專題-新時代,沉與浮(26頁)

十六載起伏,煤電上網電價標桿+聯動機制如期謝幕。根據 5 號文等電改政策的要求,上網電價改革的方向是全面引入競爭機制,價格由供需各方競爭形成,最終目標是要建立電力調度交易中心,實行發電競價上網。2005 年的《電價改革實施辦法》中提出:“在競價上網前,除政府招標確定上網電價和新能源的發電企業外,同一地區新建設的發電機組上網電價實行同一價格,并事先向社會公布;原來已經定價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逐步統一。”其中“同一價格”就是標桿上網電價。而標桿上網電價在 2004 年即已面世。2004 年 4 月 16 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疏導電價矛盾規范電價管理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610 號),通知要求規范上網電價管理,對同一地區新投產的同類機組(按水電、火電、核電、風電等分類),原則上按同一價格水平核定上網電價;對安裝脫硫環保設施的燃煤電廠,其環保投資、運行成本按社會平均水平計入上網電價。當年 6 月,發改委先后印發了《關于疏導華北電網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036 號)、《關于疏導南方電網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037 號)、《關于疏導華中電網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038 號)、《關于疏導華東電網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039 號)、《關于疏導東北電網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24 號)、《關于疏導西北電網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25 號)這六大區域電網的電價調整通知,規定了各省(區、市)統一調度范圍內新投產燃煤機組(含熱電機組)、以及部分水電機組的標桿上網電價,并對安裝脫硫設備的燃煤機組給予電價獎勵。自此,標桿上網電價正式成為電力產業的關鍵指標之一。

悲:電價再度承壓。電價機制調整的相關新聞報道自 9 月中下旬陸續流出,市場關注點主要集中在“實施‘基準價+上下浮動’價格機制的省份,2020 年暫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這一條之上,認為這是繼 2018、2019 年連續兩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后,國家層面再一次對電力行業施壓以呵護下游電力用戶;整個電力行業的收入端持續承壓,火電首當其沖、業績修復受阻。

沉:2020 年市場電讓利規模繼續擴大,空間來自煤價下行。連續兩年對一般工商業電價降價 10%,雖然理論上不應由上游發電側承擔,但實際操作中仍有部分壓力傳導至上游。2020 年政策層面第三次延續了壓制態度,但與 2018、2019 年相比,并沒有明確提出降價的幅度,壓制的力度呈現邊際趨緩態勢。讓利的方式基本可以確定會通過市場交易電量規模的擴大來實行,而空間則大概率來自于成本端電煤價格的下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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