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長期利好,近年來由升學時的直接加分向納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的方式轉變。我國歷年來各地對藝術特長生的加分政策,逐步培育了市場對藝術教育的需求。2014 年國務院發文從 2015 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但國家對藝術教育的重視程度依舊較高,隨后又公布《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并把藝術素養被納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多地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已初步建立,明確可作為學校招生的依據。教育部明確提出“到 2020 年左右,要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目前,北京、上海、廣東、浙江、天津等省市已出臺相關實施辦法或指導意見。對于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如何應用,各地政策雖說法不一,但都明確提及可作為升學的參考依據。
經濟發展推動消費結構不斷優化,消費升級持續拉動音樂教育需求。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8 年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 2.82 萬元 2013-2018 年 CAGR 達 9.04%。收入的不斷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驅動著消費結構的優化,自 13 年以來,居民在食品煙酒、衣著上的消費占比不斷下降,而教育文化娛樂支出占消費支出比例呈現出日益增長的態勢。伴隨著經濟體量的持續增長,居民收入和教育支出比例的提升將為包括音樂教育在內的教育事業發展提供堅實的經濟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