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基本地級以上城市垃圾分類,固廢行業高景氣周期延續。習近平總書記繼 2016 年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后再次對垃圾分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且依照住建部等部委 2019 年 6 月發布的《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46 個重點城市到 2020 年底將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 2019 年起全面啟動,2025 年底前基本建成。結合近幾年垃圾分類+洋垃圾禁止+再生資源鼓勵+餐余垃圾試點城市推進等固廢領域的政策內容,我們預計整個固廢產業鏈(包括環衛、再生資源、垃圾焚燒等)的高景氣度在未來幾年仍將維持。
垃圾分類已納入《固廢法》征求意見,處罰制度已有部分城市展開。2018 年 7 月生態環境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增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等,并對具體罰則進行了修訂。此外,《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于 7 月 1 日正式開始實施,標志著在推行 20 多年后“垃圾分類”在上海納入法治框架:個人混合投放垃圾,今后最高可罰 200 元;單位混裝混運,最高則可罰 5 萬元。隨著加入立法及行政處罰普及,垃圾分類制度剛性逐步增強。
垃圾分類主要是將垃圾分解為可回收垃圾、濕垃圾、有害垃圾和干垃圾四個類別,將垃圾處置污染將至最低,提高垃圾處置效率。與現有的無害化處理方式相比更加高效細化,通過分類處理增加資源回收能夠減少填埋垃圾量,同時彌補垃圾產量增長與處理產能之間缺口。針對四類垃圾的產能建設均已開展,包括:1)處置干垃圾的垃圾焚燒;2)處置有害垃圾的危險廢物處理;3)針對濕垃圾的餐余垃圾處理;4)針對可回收垃圾的資源分類及家電拆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