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出版是指基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廣電網、衛星網、物聯網的數字出版,數字出版產業收入規模持續上升。?自2010年至2015年,數字出版產值由1052億元增長至4400億元,年復合增長率高達33%,數字出版產業收入在新聞出版產業收入的占比由2014年的17.1%提升至20.5%;數字閱讀已成趨勢,2014年數字閱讀率達到58.1%,首次超過紙質閱讀。
網絡文學領域發展迅速,原創內容版權產業鏈條初具雛形。?當前網絡文學已成為數字閱讀內容和收入的主要構成;2015年網絡文學行業格局初步形成后,《盜墓筆記》、《花千骨》、《瑯琊榜》等知名網絡文學作品被改編成影視作品并大獲成功,掀起IP改編熱潮,新興出版企業加速對于原創IP的競爭,百度、騰訊、阿里巴巴等在網絡文學、網絡游戲、網絡影視等領域進行全面布局,原創內容版權產業鏈條已初步形成。
原創內容版權產業即依托優質內容進行正版化運營,面臨盜版的壓力。?互聯網變現主要方式有廣告、游戲、電商、增值服務等,從網絡版權產業正版運營的經驗來看,唯有利用優質的版權內容來吸引用戶,才有可能通過其他渠道如廣告或增值服務來獲得回報,優質原創內容是產業鏈的核心環節。作為作品形態的上游,知識產權經過成功的運作,能實現內容、用戶、流量和渠道等多方面的協同和轉化,優質內容的價值得以充分挖掘(用戶付費習慣的形成)并吸引資本的流入,從而形成良性循環。以里約奧運會為例,在央視對本屆里約奧運會的版權采取了嚴格保護措施的背景下,盜版問題仍然存在。網絡版權保護的最終指向,是消費者付費習慣的形成。國家層面,自2005年起,國家版權局連續11年持續開展“劍網行動”,針對視頻、音樂、軟件等重點領域,集中強化對網絡侵權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以版權云為代表的版權保護項目也在加速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