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的電力市場可以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兩類,美國是典型的集中式市場,歐洲是典型的分散式市場。根據交易周期可以分為中長期和現貨。分散式電力市場,中長期合同為主,現貨市場為輔,比如年度合約、月度合約、周合約,能夠滿足 70-80%需求,有偏差時再參與電力市場。電力系統比較穩定,雙方簽訂合約后,電網、調度可以幫助達成交易。集中式電力市場所有電量都要經過電力市場的集中優化,典型的美國市場因為電網比較薄弱,簽訂合約后也難以執行,所以需要集中優化。
歐洲電力市場屬于典型分散式,主要以中長期實物合同為基礎。發用雙方在日前階段自行確定日發用電曲線,偏差電量通過日前、實時平衡交易進行調節。系統調度機構則需盡量保證合同的執行,并負責電力平衡調度,交易機構獨立于調度機構。
現貨價格反應短時間內電力市場方式的供需,歐洲電力市場采用邊際定價方式。在現貨電能交易中,“邊際電價”作為批發電價定價機制,按照報價從低到高的順序逐一成交電力,使成交的電力滿足負荷需求的最后一個電能供應者的報價稱為系統價格。報價高于邊際電價(即系統價格)的發電機組的電力不能成交,競價失敗;報價低于邊際電價的發電機組不按報價與電力市場結算現貨電量,而是按照系統的邊際電價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