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行業平臺化的屬性容易通過市場競爭和資本投入形成較高的市場集中度。國內的互聯網公司通常采用價格補貼的方式快速獲取 C 端和B 端用戶,再通過并購的方式,減少競爭對手,做大市場規模。目前國內的 B2C 電商、外賣、在線酒店、網約車等領域已呈現較高的市場集中度。
平臺經濟的壟斷行為認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完善立法和監管有助于凈化市場環境,遏制不公平競爭的企業行為。作為《反壟斷法》的補充,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對互聯網平臺的反壟斷監管做了完善和補充,包括相關市場的界定根據個案進行具體分析,先確定經營者在相關市場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再根據個案情況具體分析是否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指南》明確了不公平價格行為、低于成本銷售、拒絕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差別待遇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指南》對于目前在互聯網行業存在的補貼后提價、平臺二選一、大數據殺熟、強制搭售產品等行為具有一定的威懾作用,從而達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激發市場創新創造活力的效果。
數字錢包的市場集中度較高。第三方支付業務從形式來看主要包括互聯網支付、移動互聯網支付、掃碼支付、刷卡支付等,從產業鏈來分包括數字錢包、清算機構和收單機構。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從事數字錢包和收單業務。數字錢包端目前的市場集中度較高,支付寶和微信占據主要市場份額,其他主要互聯網平臺均布局了支付牌照,正在或將要加大數字錢包的布局力度。收單側市場格局較為分散,互聯網平臺的支付公司、銀行和獨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均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