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已成為威脅人類生命健康的第四大“殺手”。空氣污染(又稱為大氣污染),常見的空氣污染氣體包括 SO2、NOx、CO、O3、顆粒物(包括 PM2.5、PM10)等。據世界銀行統計,自 2013 年以來,空氣污染已成為繼代謝風險、飲食風險、煙草煙霧之后的第四大死因,全球每年有約 1/10 的死亡可歸因于空氣污染,空氣污染每年致死人數是瘧疾的 6倍以上、是艾滋病的 4 倍以上。空氣污染不僅對健康危害大,且具有多種源頭,包括移動源(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工業源、揚塵源、生活源、燃煤源等。全球 87%的人暴露在世界衛生組織劃定的空氣污染超標地區,而機動車尾氣管理不達標、工業廢氣隨意排放、燃煤、焚燒垃圾等問題較為集中的發展中國家占據了全球 90%以上的過早死亡病例,嬰兒、老人成為受大氣污染影響最嚴重的群體。
全球空氣污染每年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超 GDP 6%,我國空氣污染形勢嚴峻。空氣污染除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以外,其造成的過早死亡、健康損失、農作物受損、建筑腐蝕等問題也會帶來巨大經濟損失。據世界銀行統計,受大氣污染影響,2013 年全球勞動人口過早死亡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達 2250 億美元,占當年全球 GDP(以 2011 年美元計算,經購買力平價調整)的 0.3%,空氣污染導致的人類福祉損失(包含大氣污染造成的疾病、酸雨腐蝕等其他間接影響人類福祉的損失)達 5.1 萬億美元,占當年全球 GDP 的 6.6%。國內部分學者對我國 76 個重點城市 2014 年的大氣污染所造成的健康經濟損失進行統計,發現 2014 年76 城因大氣污染造成的直接健康經濟損失達 3822 億元,占當年 76 城 GDP 的 1.33%(只包括過早死和疾病等經濟損失,不包含農作物、建筑腐蝕等間接經濟損失,統計口徑較小)。據生態環境部數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較其余地區污染氣體排放程度高四倍以上,成為我國空氣污染最嚴重的地區,經濟損失占比也相應有所提高。
2013 年《大氣十條》重點放在細顆粒物(PM2.5 和 PM10)的治理,成效顯著。近十年來,隨著霧霾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出現,并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空氣污染愈發引起人們重視,2013 年,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著重強化以細顆粒物(PM2.5)為重點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到2017 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下降 10%以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 PM2.5 濃度分別下降 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 PM2.5 年均濃度控制在 60 微克/立方米左右。監測數據顯示,2017 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 PM10 平均濃度比 2013 年下降 22.7%;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 PM2.5 平均濃度分別比 2013年下降 39.6%、34.3%、27.7%;北京市 PM2.5 年均濃度降至 58 微克/立方米。全面完成《大氣十條》確定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