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互聯網醫療首次進醫保(21頁)

互聯網醫療概念在 15 年后曾經受挫,18 年 4 月《互聯網+健康意見》標志互聯網醫療新起點。2018 年 4 月國務院公布“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意見,重提互聯網醫院,允許以醫療機構為提供主體,把互聯網醫院作為醫療機構的第二名稱。這是 18 年醫保局成立后,互聯網醫療行業再次受到關注的起點。

19 年 9 月互聯網醫療進醫保解決支付問題,互聯網醫療歷史性新機會。近期,2019年 6 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9 年重點工作任務》強調相關部門必須在 2019 年 9月底之前完成互聯網診療收費和醫保支付相關政策的制定。

7 月 31 日,國家醫保局網站做出一進步解答:國家層面,對于醫療服務項目采取排除法管理,沒有將互聯網診療項目排除在外。隨著互聯網醫療的發展,國家醫保局加強對各地的指導,支持各地醫保部門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診療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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