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策層面看,近年來,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推動了公募基金投顧業務的發展。一方面,新《基金法》和資管新規的落地有助于打破剛兌,加速資金向標準化投資領域流動,帶動基金投顧業務的熱度;另一方面,投顧業務相關政策的制定指明了發展方向,增強了客戶投資的安全感,為基金投顧業務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券商資金池業務主要分為大集合、結構化、私募資金池三類。其中,大集合資金池由于募集門檻低參與者眾多,規模體量較大,風險相對較高。資管新規前已有多項文件及指導整治券商資管資金池業務,包括限制資金池業務規模擴張,整改分離定價、解決期限錯配問題等。目前行業資金池規模已處只減不增的狀態,根據2013年3月證監會下發通知,要求自當年6月1日起不再新設投資者超過200人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資管新規的重要影響之一就是大集合模式資金池需分頭轉化并滿足凈值化管理要求,得益于此,公募基金迎來發展良機。2013年,新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正式實施以后,證券公司投資者超過200人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將被定性為公募基金,納入新基金法,不再使用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規定,“大集合”全面停止。而根據2018年的資管新規,目前已成立運行的產品繼續在存續期內正常運作,不受影響,不過日后將改由證券公司取得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后,按新《證券投資基金法》要求,以公募基金形式設立新計劃或轉化存續項目。上述兩個法規共同作用,帶動了公募基金規模的迅速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