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氫能-政策提速加碼,產業規模可期(53頁)

以獎代補政策:以積分獎勵代替購車補貼,資金支持力度明顯加大。2020年 9 月發改委、能源局、財政部等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將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臵補貼政策,調整為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群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攻關和示范應用給予獎勵。示范期暫定為四年,示范期間,將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入圍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標完成情況給予獎勵。每個示范城市群最高可獲得 18.7 億獎勵,涵蓋制氫、加氫、燃料電池零部件、整車等各個環節。按照獎勵政策,2022 年,功率大于110kW 且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 31 噸的貨車拿到的最高獎勵金額為 46.2萬元/輛;關鍵零部件實現國產化將獲得 20.5 萬元/輛的獎勵;氫氣供應滿足條件的,將能拿到 9 元/千克的獎勵。

示范城市群政策:獎勵政策落地,示范推廣開啟。2021 年 8 月,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下稱《通知》),燃料電池示范城市群政策正式落地,首批京津冀城市群、上海城市群、廣東城市群獲批。2022 年初,第二批示范城市群——河南城市群、河北城市群獲批。《通知》中明確了示范城市群考核內容和積分核定規則等,在每個示范年度、第二個示范年度和第四個示范年度結束后分別開展年度考核、階段性總結和總體評估,積分由五部門組織第三方機構和專家委員會進行核算,需要對示范車輛類型和技術指標等進行審核,額定功率、系統功率與電極功率比值、啟動溫度、電堆功率密度、系統功率密度、純氫續航歷程等滿足相關要求,且車輛累計用氫運行歷程在第 1、2、3、4 年平均單車累計里程應分別超過 0.75、1.5、2.25、3 萬公里。

京津冀城市群由北京市大興區牽頭,聯合海淀、昌平等六個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天津濱海新區、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山東省濱州市、淄博市等共 12 個城市(區)組建。牽頭城市北京早在 2001 年就提出了發展燃料電池相關技術,2020 年“以獎代補”政策出臺后,北京市發布了首個市級專項規劃——《北京市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 年)》,開啟示范推廣之路,隨后又陸續出臺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和支持措施。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加上較好的產業基礎,使得北京在示范推廣中領先于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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