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相對分散,2C 屬性更強,銷售能力凸顯。與上游產品“B2B”的銷售模式不同,組件的客戶主要為 EPC 建設方和電站業主,市場更佳分散,中小型業主相比廠商顯著更多;上游產品的銷售主要以價格導向,通常能維持價格在供需邊際上的動態平衡;而組件銷售“2C”屬性更強,更考驗廠商的渠道銷售能力,不同市場和不同客戶的產品價格也有所不同。
組件本身創造盈利有限,主要兌現上游價值。目前,現貨價格下單一組件環節已基本無法實現盈利,利潤主要集中在產業鏈上游環節,這也導致目前基本不存在獨立的組件廠,均以一體化的形式存在。因此組件環節更多是作為一個光伏產品銷售的渠道,以組件形式兌現上游產能創造的利潤。
組件廠商掌握終端市場,經營相對上游穩定。從產業鏈業態來看,組件廠商直接面對市場,長期形成一定的品牌和渠道能力,對市場變化更為敏感,盈利波動更小;中上游的多晶硅、硅片和電池片第三方廠商則屬于產業鏈配套環節,當供需偏緊時能夠獲取高額利潤,如 2017 年的單晶硅片和2019H1 的 PERC 電池,而當供需反轉時對盈利能力考驗較大。同時上游存在不同程度的后發優勢,龍頭歷經多次更迭,而領先的組件廠商在近年來趨于穩定。